【本報法庭組報道】旺角警署及毗鄰的太子港鐵站,經常成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的抗爭對象。一名就讀中二的12歲男生,上月初在旺角警署及太子港鐵站外牆噴上辱罵警察字句,遭便衣警員目睹並尾隨至住所拘捕他。他昨在九龍城法院少年法庭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成為反條例風波以來,最年輕被定罪的被告。辯方稱,當事人衝動犯案,深感後悔。裁判官准他保釋至下月19日,待索取福利及感化報告判刑。
12歲男生昨由父母、祖父母陪同出庭,其中學副校長及社工亦有到庭旁聽,其母親在等候室一度擁抱和拍男童肩膊。他承認於2019年10月3日以黑色噴漆刑事毀壞旺角警署和太子站B1出口外牆。
#在等候室與母親擁抱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父母離異,由祖母照顧長大。家人與師長在求情信表示,被告本性善良、樂於助人,會幫忙做家務及照顧祖母。被告受外界示威活動影響,出於不滿而衝動犯事。他年紀尚幼,已上了寶貴一課,事後已不敢外出,望法庭輕判保護令,免留案底。律師還呈上男童自己撰寫的信件,男童在信中稱今次犯案令家人痛心,自己相當後悔。
案情稱,今年10月3日晚上7時30分,便衣警員目睹蒙面的男童,以黑色噴漆在旺角警署外寫上「死黑警全家比狗X」,以及在太子站D1出口寫上「天滅 Free HK」。字句面積分別約兩呎乘12呎、三呎乘九呎。該便衣警員尾隨男童回家,男童翌早7時許出門上學時被拘捕。警方搜屋發現男童案發時的噴漆和衣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