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為大股東兼主席的安樂工程(1977),昨早開市前停牌。安樂工程晚上發出公告稱,競爭事務委員會人員前日帶同兩份搜查令,到旗下全資附屬公司安樂機電設備工程的營業地點,以對若干行為進行調查。
公告稱,被調查的原因是競爭事務委員會有合理理由,懷疑安樂機電設備與其他公司,在一項風冷式製冷機替換項目的設計及建造合同招標,以及自2015年11月起在港簽訂的合同,已觸犯香港法例第619章競爭條例第6(1)條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該公司指出,去年8月安樂機電設備獲邀就該合同向招標人提交標書,招標人為本港從事商業、住宅、工業、零售及酒店發展項目的物業發展商,為獨立於安樂工程,以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涉嫌違反競爭法
安樂工程表示,有關合同總額達1.32億元,公司於2018年8月向物業發展商入標,但之後獲招標人告知其合同招標未能成功。安樂工程表示,公司去年綜合收益達59.66億元。安樂工程表示,第二項調查涉及的2015年11月起在香港簽訂的合同,未有在公告中講述箇中內容。
公司續指,安樂機電設備正就有關事宜尋求法律意見,並將配合競爭事務委員相關查詢。由於競爭事務委員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董事會未有足夠資料評估潛在影響。安樂續指,已制定有關員工遵守法律及投標程序的內部指引,絕不容忍或包庇任何違法或非法行為,將於適當時候就有關事宜另作公告。
根據競委會網站,「第一行為守則」即禁止市場參與者(無論是否競爭對手)訂立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的安排。例如,該守則阻止競爭對手就關鍵的競爭元素(例如價格、產量或投標的方式)進行串通以損害在香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