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北區區議員與網民在上水本月5日舉行反水貨遊行後,警方拘捕4名青年,在他們身上搜出刀、噴漆等物品,又指當中有人涉呼籲他人衝擊警方防線。他們共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等罪,昨分兩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一名被告是去年7月疑因逃避警員而跨出天橋欄杆險墮橋的科大生,除了一名曾於另案被控的中五生被拒保釋外,其餘3人均准擔保。
首案涉及三名被告,他們為20歲學生陳航生、19歲廚師江浩倫和21歲科大生吳睿康。陳被控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指他於2020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地下近交通銀行管有一支紅色噴漆;江被控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在上水港鐵站外煽惑他人衝擊警方防線;吳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在上水中心附近管有一把生果刀、一支木棍和一個扳手。據悉,吳在去年7月13日曾參與光復上水遊行,被警員追捕時,疑驚慌過度跨越天橋欄杆,險從天橋墮下,幸有人及時拉回。
另一案的被告則為20歲男生吳念聰,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粉嶺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管有一把鎅刀。據悉,吳當時乘巴士到上水參加集會,但因巴士改道,最終在粉嶺港鐵站下車,隨後被搜出涉案鎅刀。
控方指陳航生雖然20歲,前年才來港定居,現讀中五,涉干犯去年9月29日發生的暴動案,疑在保釋期間再犯案。陳當日下午4時多衝入上水廣場,後被警員制服及帶到上水站外搜身。警方在其背包搜獲手套、眼罩、防毒面具及口罩等物品。
裁判官收押陳至2月18日再訊,其餘被告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境及遵守宵禁令。江及吳更要遵守禁足令,即禁足上水廣場、上水中心、上水匯、龍豐花園商場及石湖墟一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