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本周日在天后參與圍毆清路障女市民的一名16歲男生被控以暴動罪及傷人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15日,不反對被告擔保。裁判官准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遵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准離境,並須居住在報稱地址。
被告黃顥然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與其他不知明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在同地參與暴動。控方透露會就控罪正式申請匿名令,或於案件再提堂時提交有關申請。被告日前因留院而缺席聆訊,昨日出院後被帶上法庭提堂。
據悉,案發日下午約2時半,事主在天后興發街及琉璃街交界清理路障時,被四名穿黑衣的男女以拳腳及竹枝襲擊,她一度被推倒在地,頭部、手及腳受傷,但頑強反抗,並截停其中一名涉案男生,同時向附近的防暴警求助,當場拘捕該名16歲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