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去年8月3日全港多區有反修例遊行,一名留英大學生在黃大仙警署外遭帶上警車期間,涉在車內以頭撞傷警員,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受傷警員稱,當日沒替被告鎖上手扣就帶他上警車,被告突然用頭襲擊他,令他左前額眼眉位、鼻樑受傷。辯方反指當日警員在車上瘋狂毆打被告至血流披面及骨裂,全因想搶奪被告手機。
被告譚皓宇(24歲)被控於去年8月4日在黃大仙警署外的警方便裝車輛內,襲擊偵緝警員沈鴻源。沈出庭講述受襲經過。當日凌晨在黃大仙拘捕上身赤裸的被告後,與同僚合力將他押上一輛警察七人便裝車,被告情緒激動,大叫並用頭撞他的左臉,他與同僚合力制服被告。沈事後留意到被告面有血迹,他自己亦流鼻血、左手無名指扭傷,感到痛楚。到達北角警署後,被告一度不願下車,返抵臨時羈留中心後,被告更突然在值日官面前跪拜及誦讀聖經。
辯方則講出另一版本,被告上車後曾要求穿回衣服但遭拒絕,未幾沈發現被告拿出手提電話,即時伸手去搶但搶不到,便揮拳打被告頭部,還反覆說「你做咩襲警!」,被告當時回應「我無襲警,依家係你打我!」沈否認。辯方續指,沈在警署向被告淋水,令其褲檔濕透。沈否認,只表示有水替被告洗去面上血污。
負責拍攝現場片段的警員周國豪供稱,當日坐在七人車第二排右方,正在整理拍攝裝備,突然聽到沈大喊一聲,回頭就見到被告與沈糾纏,沈多次試圖壓低對方及鎖手銬,但不成功。他於是與車上另一名警長加入協助制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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