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政治組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早前組成「天下為公」團隊,追查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任擔任行政長官任內收取澳洲企業UGL 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一事。團隊昨天宣布取得包括兩名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分別是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刑事天王」駱應淦,認為有足夠證據私人檢控梁振英涉利益衝突,並指周浩鼎影響立法會調查而涉嫌觸犯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團隊為此發起第二次眾籌,目標是400萬 港元。
「天下為公」團隊昨天表示,取得法律意見認為證據足以提出私人檢控,指梁振英涉觸犯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第一,行政長官的身分與UGL酬金收款人的身分涉嫌有利益衝突,而港鐵曾經是UGL的其中一個主要客戶;第二,在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周浩鼎提交經「特首辦」修改的文件,受查人梁振英涉影響調查。
#眾款400萬元訟費
團隊獲兩位資深大律師李定國與駱應淦提供法律意見。李定國曾任職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在澳洲及香港從事刑事檢控經驗30年;駱應淦有「刑事天王」之稱,縱橫法庭40年,曾任高等法院特委法官。大律師譚俊傑現為大律師公會執委。
林卓廷說,是次私人檢控未有針對周浩鼎提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因為法律意見認為周浩鼎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免受刑事及民事檢控(見條例第4條);而未有檢控梁振英涉貪,則是因為《防止賄賂條例》列明須經律政司同意才可檢控(見條例第31條),林卓廷等不認為可以取得同意,因為這次私人檢控正是因為律政司決定不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