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
審計署昨日發表的審計報告,其中兩份批評教學資助委員會,包括發現教資會的會議開支在十年間勁升約三倍,由2005/06財政年度約390萬元,到2015/16財政年度增至1,620萬元,其中在一次兩個月的會議上,單是來回機票開支就達1,180萬元,而教資會沒有合理理由下,每次都挑選同樣五間高級酒店,平均房價要1,830元。教資會則回應表示海外成員一般無償付出時間,教資會希望繼續吸引世界各地頂尖大學翹楚,須提供與地位相稱的酒店水平。 本報港聞部報道
審計署署長昨日發表第67號報告書,共有10份報告。審計署指出,教資會及轄下研究資助局及質素保證局的會議開支飛漲,主因是非本地成員增加,以及推出新資助計劃導致會議次數增加,該署審查了2014/15年度及2015/16年度30項會議開支,涵蓋採購的2,402個酒店房間晚數,費用總額約440萬元,所有房間每日房價由1,430元至3,300元不等,平均1,830元,批評全部報價都是來自相同的五間高級酒店,但並無挑選有關酒店的書面理據,亦沒有解釋為何不挑選較便宜酒店。
違例為支令隨行配偶旅費
教資會向為所有非本地成員提供商務客戶來回機票以來港出席會議,非本地成員配偶若隨行,該成員可享有的商務客位旅費會用以購買兩套來回機票,超出的費用由該成員支付。審計署批評,教資會做法有違《公務員事務規則》。根據條例,只有首長級薪級別第4點或以上公職人員才獲提供商務客位的機位等級,如公職人員配偶隨行,人員旅費不能用來支付配偶旅費。
指為吸引非本地頂尖學者
該署舉例教資會2014年8月至9月舉行的一次會議,214人是非本地學者,佔與會者七成,機票總開支1,180萬元,當中教資會採購的機票開支710萬元,而向自行購買機票的非本地學者發還墊支款項470萬元。審計署指教資會秘書處安排旅費時並無參考《公務員事務規例》,有時或不依循原則和規定。根據《規例》,採購價值高於5,000元但不超過143萬元的物料或服務,須索取報價;至於價值逾143萬元的採購項目,則須進行公開招標。
教資會回應為非本地成員提供與其地位相稱的酒店住宿屬恰當行為,以免獲邀者不接受委任,秘書處一直都是邀會議場地附近酒店提供報價,最低報價的酒店獲接納為非本地成員入住的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