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政府預留作迪士尼第二期擴建的60公頃土地,「曬太陽」20年,認購權有效期今屆滿,政府考慮到現時經濟狀況,不會延長其有效期,變相收回地土,但未有透露有何用途。有立法會議員預計,該土地最少可興建2至4萬公營房屋單位,不過,第二期土地建築物有高度限制,建築不能高於20米,將成為發展公屋的一大障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認為主題樂園公司於未來數年集中發展及擴建現有的度假區,而非於有關用地進行擴建,是謹慎的做法。根據2000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主題樂園公司獲批認購權以購買有關用地,作樂園可能的擴建之用。該認購權若不獲政府和華特迪士尼公司同意續期,其有效期會於2020年9月24日屆滿。政府作出有關決定後,主題樂園公司購買有關用地的權利將不會獲得續期。發言人補充,主題樂園公司的策略性發展方向是專注其現正推行的跨年擴建計劃,以推出一系列新遊樂設施,讓樂園繼續成為區內首選旅遊目的地,並把握旅遊業未來逐步復甦帶來的商機。
用地認購權屆滿 政府不延長
香港政府在1999年與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簽訂《迪士尼樂園周邊高度及用途限制契約》,為使園內童話世界和真實世界在視覺上隔絕,保持樂園夢幻氣氛,迪士尼的四周區域都設有建築及航空飛行限制。該處日後興建的建築物高度不能高於80至130米,以住宅平均每層高度為約3米計算,即樓高不能超過20餘層至40層。
園址南面不會填海,又禁止飛機在公園上空4,000呎以下高度飛行,並限制興建興建房屋、商業設施、酒店、馬場等設施。現時迪士尼的土地用途屬其他指定用途,如果改劃政府用途、酒店、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公眾停車場均須先向城規會申請。
樓高不能超過20餘層至40層
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的母公司,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華特迪士尼公司擁有,負責營運位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在股權分佈上,港府及華特迪士尼擁分別變至52%及48%,即港府是公司大股東,相信擁有最終話語權。
特首林鄭月娥2018年施政報告推出「明日大嶼」計劃,擬填海1,700公頃興建四個人工島,階段將研究於交椅洲一帶建約面積1,000公頃的人工島,約500公頃面積落入《迪士尼樂園周邊高度及用途限制契約》,佔人工島面積約30%。
尹兆堅轟收回地土後知後覺
民主黨房屋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政府60公頃廸士尼二期用地閒置20年,早已倡議善用二期土地作過渡性房屋,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以廸士尼不願意商討、沒有風火水電配套為由拒絕聆聽意見,形容現時收回地土是遲來覺悟後知後覺。他建議,把二期用地作建屋發展,參考近年東涌、元朗橫洲、洪水橋新發展區的規模比例作估算,預計最少可興建2至4萬公營房屋單位,解決水深火熱的住屋需求。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出,政府在處理較大面積用地時,向來動作較慢,包括早前啟德發展區,土地亦需閒置長時間,他認為若二期用地無即時需求,可考慮建臨時房屋或屋邨,起碼可紓緩一部份居民的住屋訴求,但他強調必須要有交通設施的配合,方便居民出入。至於其他閒置土地,他稱應善用地方應付社區需求,如泊車位不足或可靠建臨時停車場解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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