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被投訴審理多宗涉及反修例示威案時裁決不公,「放生」被告,對警方證人懷有強烈敵意。司法機構昨天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8宗是針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當中6宗投訴不成立。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何俊堯裁決或判刑時,沒有表達含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針對警務人員。其餘2宗投訴因司法程序未完成,稍後再作跟進。
司法機構昨天就6宗案件逐一闡釋調查結果。其中一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是去年8月11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被控襲警的案件。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作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裁斷,他的分析是以案中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
#仇栩欣襲警案 總裁判官:何官分析以證供為基礎
另一宗是去年11月12日「三罷」行動,一名17歲男生被警員截查後搜出一支鐵勾、士巴拿等物品案,何俊堯裁決時裁定警員證供可信性存疑,總裁判官亦認為,何俊堯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言論,亦沒有針對警員。
其餘投訴不成立的個案亦大多涉及反修例運動案件,另一宗就關於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在去年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發言後,衝向官員位置示威。投訴指何俊堯輕判三人各罰款1,000元,又不認同他在判詞中指被告是「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總裁判官指出,何俊堯當時指出3人作為大學生,本具「有用之軀」及有條件作「社會棟樑」,為社會作出貢獻。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的言論沒表達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表面偏頗的情況。
#蘇惠德:律政司無就遭投訴6案裁決提上訴
蘇惠德總結時特別指出,律政司沒有就上述6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以判刑過輕、原則性犯錯、法律觀點出錯或表面偏頗為理由,向裁判官、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提出覆核裁決、覆核刑罰或案件呈請的申請。他說,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至於何官遭投訴有2宗案件仍在司法程序,會待該案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出適當的跟進。該兩案是15歲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投擲一枚汽油彈,損毀外牆及一名警長寓所的一扇窗,承認縱火罪被判三年感化令;以及一名在迪士尼樂園酒店工作的男侍應承認於去年萬聖節夜晚在中環參與非法集會罪,被判社服令120小時兩案,律政司正就案件向上訴法庭提出刑期覆核申請。
何俊堯已於上月中按正常安排,調職至高等法院,出任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任期約九個月,月薪增加六萬多至八萬多元,增至約22萬元。
#司法機構將就公眾關注案件 製備判決撮要
另外,司法機構表示,為增加透明度,藉以加深市民對法庭判決的理由、投訴法官行為的了解,從本月起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就一些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