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本港跳舞群組有蔓延趨勢,政府刊憲,要求11月1日至11月21日曾經到過14間指明跳舞場所人士,須於星期二或之前,接受新型冠狀病毒強制檢測,並於本周五(27日)前報告檢測結果。大批市民周日到4間社區檢測中心做測試,但人數十分多,恐成另類染疫途徑。政府提醒市民,可以利用不同途徑接受病毒檢測,如有病徵,應立即求醫,不應前往社區檢測中心。
油麻地梁顯利社區中心門外另闢獨立隊伍,供去過相關跳舞會所的市民排隊,直至下午仍有數十名市民排隊,但中心職員表示,單日已派出近400個籌號予相關群組市民,已達極限,不會再派即日籌號。有市民批評政府強制該群組市民接受檢測,到場卻被拒於門外,感到十分失望。
政府籲有病徵應求醫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在記者會上稱,現時有好多渠道可供市民做檢測,包括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私家醫院及私家醫生診所等,不單只有四間社區檢測中心,而市民可於周二前檢測,不一定要在同一日湧出去做檢測。她呼籲,若市民有病徵應求醫,如病徵輕微可到普通科門診取樣本瓶,不建議到檢測中心。張竹君指出,四間社區檢測中心亦會盡量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及醫管局的化驗所每日起碼共可驗7,000至8,000個樣本,而連同私營化驗所可驗超過10萬個,認為幾百人不是問題。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亦在記者會上呼籲如市民有不適應盡快求醫,若有輕微病徵,並自覺高風險人士,可到47間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取檢測樣本包。從即日起,到普通科門診交回樣本的市民,若結果為陰性亦會收到電話短訊通知,最快可於1日至2日內收到。
周五或之前提交檢測報告 政府表示會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他們有否遵從檢測公告,如未遵從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受檢人士若之前在11月18日至21日間進行上述的測試,均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受檢人士必須於11月27日或之前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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