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2010年以來最大宗補習社侵權教材案,並拘捕14人包括集團主腦,全部觸犯《版權條例》,現正保釋候查。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方永佳表示,涉事補習社是特許經營連鎖式經營,全港不同地區有13間分社,以及一間總社,懷疑侵權的教材來自坊間超過100本、涉及中英數等科目的書本和補充習作。
本報港聞部報道
海關偵破補習社涉嫌使用侵權教材案,是2010年以來最大宗補習社侵權教材案,行動中拘捕14人,分別是6男8女,年齡介乎27至55歲,被捕人士當中包括集團主腦人物,其餘分別為補習社董事、負責人及導師,全部觸犯《版權條例》,現正保釋候查。
以特許經營權設13分社
海關在動行中檢獲5萬頁懷疑侵權課程教材、25台電腦、1台打印機和13台影印機,估計市值約58萬元。另外在電腦中查出3,000個懷疑侵權的電腦檔案,涉及被侵權的坊間課本和補充練習超過100本,涉及中、英、數等課程科目。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方永佳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涉事補習社是連鎖式經營,集團運作超過一年,目前共有13間分社和1個總寫字樓。總社透過特許經營權的方式,招攬投資者開設和經營分社,總社首先向分社經營者收取特許經營費,費用約由10多萬元至20萬元,需要一筆過繳付,經營者可按盈利情況,取得一部分盈利,其餘則繳交回總社,或繳交固定數額的月費,總社一般會向經營者提供經營支援套餐,包括提供營運手冊、課程目錄、聘用教師指南,部分分社更獲提供電腦、打印機等器材。
多上堂前印製免遭發現
方永佳又指出,總社則被個案中的主腦營運,主腦按時巡視不同分社和更新電腦檔案,確保所有分社的運作模式和水平一致,而每間分社亦不會儲存預先印製的課程教材,以免積存的教材遭他人發現,一般在上堂前始印製,該做法也可以減少儲存空間減輕成本。他懷疑,侵權的教材來自坊間的書本和補充習作,他們有專人在不同地方搜羅得來,再自行複印輯錄成書,再將他們公司名稱加到教學材料上,相信是2010年以涉及最多補習社的侵權個案。
涉事的補習社位於住宅區、商場內,提供小學至初中的課堂,一堂約四至八節,費用介乎500至1000元,推行小班教學,三至四名學生由一名教師教導。根據《版權條例》,任何商業機構在業務過程中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