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回應裁決時形容今次是「全勝」:「上次係贏2比1,今次係贏3比0。」他透露,受官司影響,目前積壓的丁屋申請個案接近10,000宗,促請政府盡快「解凍」早前已積壓的丁屋申請。發展局亦歡迎法庭裁決,表示將研究判辭後,再安排恢復接收及處理的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的申請。
劉業強表示,鄉議局未來會盡快邀請政府官員會面,並期望政府落實《基本法》第40條的條文,為早前已凍結的相關申請「解凍」,讓新界原居民的生活環境恢復和諧。他補充,近年政府審批丁屋申請的速度非常緩慢,由以往每年批出數千間,至2019年只批出數百間,受官司影響,目前積壓個案接近10,000宗,促請政府盡快恢復處理涉及私人協約的丁屋申請。
積壓萬宗丁屋申請 劉業強促政府盡快處理
至於官司勝訴後,會否令外界產生新界人享有特權的觀感,以及與基層住屋需求存在矛盾?劉業強表示,上訴庭已確立丁屋政策合憲,裁決只會令香港房屋供應「有增無減」,相信不會與基層市民住屋需求產生矛盾。他又指,對多層丁屋大廈持開持式態度,若容許丁屋密度加高,有助解決房屋需要,鄉議局過往亦曾向政府提出,希望政府以新思維應對。他指出,新界及市區人不應有矛盾與撕裂,亦對混合發展多層丁屋持開放態度。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上訴庭就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作出裁決,裁定政策的所有環節,即免費建屋牌照、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均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合法合憲,政府對裁決表示歡迎。政府會繼續執行小型屋宇政策。至於較早前因原訟法庭判決而暫停接收及處理的小型屋宇申請,包括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當局將研究上訴法庭的判詞,再安排恢復接收和處理這兩類申請。
發展局續稱,小型屋宇政策自1972年起實施,批地方式包括以免費建屋牌照方式,容許申請人在他的私人土地興建小型屋宇、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以及以換地方式批准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土地上建屋。 |
您可能有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