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5,000元電子消費券分五次發放,每次1,000元,必須在該月內使用,不能累積。有團體認為,應延長消費券的使用期限,但相信派現金會更好。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就擔心電子消費券,只讓傳統大財團受惠,小店未必有能力使用電子消費,生意回流大財團,會造成更多人失業,他希望政府多支援小店使用電子消費。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認為消費券有限制,因為對基層市民來說,最大的家庭開支來自水電、租金及交通,基層平日購買家庭用品時,會趁平才購買,擔心市民要因消費券的時限而被迫消費,變相出現「濫消費」,形容做法極不合理,他相信向公眾派發現金較為合適。
街坊消費模式或不適合
已退休的梁小姐表示,不敢肯定是否懂得使用電子消費券,適用商戶亦未必是平日常去,擔心街市買菜等都用不到。她說,街坊的消費模式不適合用電子消費券,覺得派發現金會更好。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擔心電子消費券只讓傳統大財團受惠,小店未必有能力使用電子消費,生意回流大財團,會造成更多人失業,他希望政府多支援小店使用電子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