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一對年幼姊妹在2023年6月於家中誤服父親收藏的大麻糖,之後昏迷送院接受治理。報稱任職地盤工人的父親(26歲)否認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藏毒罪,經審訊後,較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黃國輝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被告入獄八個月。
被告C.K.W.(26歲)被控於2023年6月25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天水圍的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兩名四歲及兩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X及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被告另被控於同日管有危險藥物。
辯方求情時指出,根據戒毒所報告,被告沒有毒癮,故不適合判入戒毒所,而被告重犯機會低,因為兩名女兒已交由媽媽照顧,望法庭考慮到被告至今已羈押了超過四個月,能夠酌情輕判。
長女一度瞳孔放大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出,由於被告疏忽而導致兩名分別四歲及兩歲的女兒健康情況受嚴重影響,特別是大女兒,更一度於深切治療部治療,有證供指她一度瞳孔放大,而小女兒亦因被告的疏忽而情況嚴重。雖然被告紀錄良好,但本案案情嚴重,被告並非普通的沒有照料兩名女兒,而是將危險藥物留在家中,又沒有將藥物鎖好,導致女兒誤食,就兩項虐兒罪各判處監禁八個月,藏毒罪判囚兩星期,所有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稱,被告於去年6月25日在天水圍一個單位內,故意虐待或忽略兩名分別四歲及兩歲的兒童,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法庭較早前的裁決表示,案發當日被告的朋友曾短暫到訪,半小時後,兩姊妹進食白色軟糖後持續震抖,兩人的尿液被驗出含有四氫大麻酚代謝物及大麻酚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