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於2021年底爆出虐兒醜聞,最終合共34名女職員涉事被控,當中12人虐待數十名幼童,涉及九宗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及裁定逾百項虐兒罪成,區院法官王詩麗昨日先處理12人的一宗合併案件,分別判處10人六個月至64個月,另外兩人只涉及一項虐兒罪,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12名被告依次為趙詠茜(46歲)、卓凱欣(25歲)、黃潔瑩(26歲)、莊嘉宜(28歲)、李晓儀(28歲)、楊淑儀(36歲)、伍家穎(48歲)、周靈芝(31歲)、鄧月媛(53歲)、梁曉彤(26歲)、梁善儀(53歲)、陳信興(59歲)。12人在一宗合併案件中,被控31項虐兒罪成,當中梁善儀及陳信興涉一項虐兒罪,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趙詠茜、卓凱欣、黃潔瑩、莊嘉宜、李晓儀、楊淑儀、伍家穎及周靈芝,各自另外面對獨立案件。當中趙詠茜在獨立案件中被判囚50月,區院法官王詩麗下令當中34個月與合併案件分期執行,總刑期為64個月;卓凱欣在獨立案件中判囚30個月,部分刑期與合併案件分期執行,總刑期34個月;黃潔瑩在獨立案件中判囚27個月,她在合併案件中判囚三周,法官下令全數同期執行,故總刑期為27個月。
法官轟被告明知故犯違反誠信
其餘獨立案件之中,莊嘉宜判囚32個月,總刑期為38個月;李晓儀判囚30個月,她另於2020年底干犯盜竊罪獲判緩刑,法官下令執行緩刑令、判囚兩星期,李的總刑期為34個月;楊淑儀判囚22個月,總刑期為24月;伍家穎判囚33個月,總刑期36個月;周靈芝判囚22個月、與合併案件同期執行,總刑期22個月。鄧月媛判囚六個月,梁曉彤判囚七個月。
法官王詩麗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提及有被告聲稱曾受時任院長告誡,「勿與兒童玩得太開心」以免同事難以接手管教,亦受院舍的歪曲文化影響,逐漸忘記善待兒童的初心,反問他們與其互相效仿,為何不合力推倒歪風,不接納這些減刑理由,又指出她們入職時簽署的守則,訂明不得向兒童施行暴力,批評她們明知故犯、違反誠信,行為可恥,部分被告目睹虐兒行為卻袖手旁觀,沒有干預或者檢查兒童情況,麻木不仁。
法官指出,被告等人對幼童施襲的行為十分邪惡、橫蠻,毫無同理心及完全缺乏尊重、「視幼童為玩物」,犯案手法可恥和卑劣,不顧幼童感受和忽視安全。法官表示,其中一名被告涉及多宗虐兒事件,批評她心腸歹毒、橫蠻無理,行為令人髮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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