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來自內地的中大社工系男研究助理林珅(25歲),涉嫌多次用手機在校內體育館及男生宿舍的更衣室,偷拍其他男生更衣及洗澡。他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兩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感化主任形容他的表現「好到不需要感化」,裁判官昨輕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提醒被告「機會僅有一次」,將來再犯必定判監。
手機發現兩段洗澡影片
案情透露,男事主X於去年10月30日中午,在中大新亞書院更衣室洗澡時,發現被告從門隙用手機偷拍,立即奪去其手機並通知中大保安,之後保安制服被告。警方接報到場後,在手機發現兩段有事主的洗澡影片外,亦發現兩段涉及另一名男子的洗澡片段,該兩段片段在同一天早上10時許,在同一更衣室拍攝。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2014年從內地來港到中大讀社工系碩士,以最優異成績畢業後於系內任政策研究助理。被告原已申請到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讀博士,但本案或妨礙他取得簽證。被告事後已向明愛機構求助,未來數月會安排課程及單獨會面以處理其於性方面的問題,被告另將於翌月到理工大學上班,望能有個新開始,獲得輕判。裁判官考慮被告表現良好,學有所成,事後已表達悔意,願意面對問題,故判他接受社會服務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