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指出,在過去一年訪問了39位因家暴求助的婦女,87%涉及身體虐待、56%涉及精神虐待、近半被超過一類型虐待。65%婦女曾報警求助,普遍認為警方未有積極協助,有警員到場後勸交或勸銷案。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表示,所有前線警務人員都經過相關專業訓練,在接獲家庭衝突案件時,警方會派一名警長或以上職級的人員,在所有家庭衝突案件現場親自進行督導。警方強調,若案件被界定為家庭暴力,不論當事人是否同意,警方仍然會主動把案件轉介到相關部門。
團體指出,婦女求助熱線過去五年接獲11,016個來電,最多求助是婚姻及同居問題、法律問題及精神困擾,來電中的913個涉及家暴。2015年接獲206宗家暴求助個案,較對上一年增加46%。該會總幹事廖珮珊指出,不少婦女因經濟問題,即使遭受暴力對待都不敢離開丈夫,擔心沒有容身之所,又指許多婦女反映申請恩恤安置但不成功,要求政府增加透明度,批評房屋相關支援嚴重不足。她促請警方嚴肅處理家暴個案,積極搜證、拘捕及起訴施虐者
根據警方數字顯示,過去三年涉及刑事的家暴案件分別有1,669、1,464及1,509宗。就有關注團體指部分警員上門處理家暴求助時,未有按照指引辦事。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已制定一套有效處理的政策及程序,加強對受害人的保護。警方強調,若案件被界定為家庭暴力,不論當事人是否同意,警方仍然會主動把案件轉介到相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