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在警方帶走社民連等六人時,以保障他們免受持不同政見者狙擊,過程尚算順利,唯獨只有社民連吳文遠出狀況。據了解,吳由被警方帶走一刻,已不停掙扎,在警車上用腳蹬向車上一名俗稱「士沙」的警署警長肚子,令其兩度跌倒;吳又用頭撞向車窗及拍打車門,最後須由多名警員才能將其制服,並出動手鐐。據了解,吳雖然投訴聲稱被警毆打,但當日被帶往灣仔警署見值日官時,卻拒絕供審視傷勢及拍照作紀錄。反之,在帶走他們過程中,最少有三警受傷。
警方當日帶走社民連等六人,並非是拘捕,而是保障他們人身安全。據綜合消息,警方首先帶走的是「長毛」,當時情況混亂,有警務人員需要在人群中挾緊「長毛」,期間曾與他雙雙被人推跌倒地上。當「長毛」上警車後,警方原驅車往灣仔警署,但他要求在小童群益會附近下車,警方按其意思照做。第二名帶走的是黃浩銘,同樣是在半挾緊下才可帶離現場,最後上警車後,同樣在小童群益會下車。兩人在由被警帶走,上警車至到灣仔警署附近離開,過程順利。
一警送院治療獲發多日病假
直至帶走第三人吳文遠時,他拿咪質問在場警員為何帶走「長毛」和黃浩銘,當時,警員解釋是為避免現場情況惡化等,但未說完,就給在場人士起哄打斷。警方出動了約四人抬走吳,未知何故,他情緒激動,奮力掙扎,上警車後,曾一腳蹬向一名「士沙」的肚子,該「士沙」因而跌向吳身上,吳即大叫:「你打我……」然後用頭撞玻璃,又用手拍打車門,估計想吸引車外記者注意。車上其他警員協助制服,擬上手鐐,但卻未成功,只能鎖了一隻手,最後差不多要出動兩三人才成功制服了吳,並驅車帶返灣仔警署。雖然吳文遠在投訢遭警毆打,但到警署見值日官時,拒絕給警方查看傷勢,以及拍下受傷照片作紀錄。
第四名被警帶走的是黃之鋒,雖有在上警車前在車外掙扎,被扣手鐐,但尚算順利。至於陳皓桓及雷玉蓮是最後被帶走,沒有掙扎,亦無用手鐐。
據了解,警方在帶走上述六人期間,一名警務人員在抬人時因遇對方掙扎而受傷,須送院治療,獲發多日病假;一警則腳部扭傷;一警被踢肚而跌倒兩次。
據悉,吳指控施襲的警務人員隸屬港島區機動部隊。就吳的指控,警隊中人指疑點重重,因港島區PTU已具相當多處理遊行示威經驗,明知示威者有時為搶傳媒注視而激烈頑抗,所以不會動真格。加上當時肇事警車無拉上車簾,沒有可能會毆打對方。
警方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