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26歲男教學助理在任職中學的男廁內偷拍男學生如廁,其後被捕。警方再在其家中電腦內找到另一段早前在商場男廁拍攝的影片。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求情稱俱在壓力下犯案,在商場偷拍是因為剛失業而受壓犯案;至於在校內偷拍,則因新入職而受壓犯案。裁判官指斥他違反誠信,控罪嚴重,將他還柙至本月27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當教師理想幻滅
辯方求情稱,被告黎俊凱於2011年在浸會大學化學系畢業後,便從事教學助理工作,原為柴灣衛理中學的教學助理。黎的志願是晉身教育界,現因案件而辭去教職,並表示對案件深感後悔,故坦承罪行。留有刑事案底後,他成為教師的理想已幻滅。黎現已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在近幾次的治療中均顯示被告進度良好。
案情透露,去年12月7日早上,衛理中學一名17歲男生在廁格如廁時,發現頭頂有一部手機從隔鄰的廁格伸過來。男生衝出廁格後見到被告,即時離開並報警。同晚近8時,警員到學校調查,拘捕被告。被告稱當時只開啟了電話的拍攝功能,攝錄功能並未啟動。警方未有在被告的手機內發現短片,但在其家中電腦發現一段男廁偷拍短片。被告坦承短片是於去年7月21日在將軍澳新都城一個男廁內拍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