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在九龍仔街坊福利會任職補習導師的中年女子,今年4月在功課輔導班見11歲男童數不斷計錯數,一時氣急攻心,用塑膠按摩棒狠狠抽打男童臀部20次,男童臀部出現深色瘀痕。男生返家後向父親投訴揭發事件。涉案女補習導師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虐兒罪,辯方引述多名學生家長讚被告盡心盡責、有使命感,裁判官即高舉男童傷勢照片,問:「咁樣叫有使命感?」裁判官下令將她還柙待索取一系列報告再判刑。
官斥無使命感
被告胡翠琼(48歲)承認於今年4月11日為20名兒童輔導功課時虐打11歲男童X。總裁判官李慶年觀察X的傷勢照片時,形容瘀傷面積約5吋乘8吋,顏色「好深」,傷勢不輕。
辯方昨呈上街坊福利會、學生家長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稱被告過去沒遭投訴,福利會在案發後仍繼續聘用她,有家長稱被告耐心教導學生,有使命感,還介紹其他家長送子女予被告補習。惟裁判官反駁:「咁叫有使命感呀?」辯方重申被告只是一時衝動,她事後已向事主母親道歉。被告認為自己作為補習教師有責任教好小朋友,但事主不斷答錯問題,被告才一時衝動犯案,她懲戒事主只想他好。
裁判官指斥被告行為失控,因她一次情緒爆發而對小朋友造成未知傷害,沒對他人循循善誘,亦違反父母信任。裁判官認爲需要評估被告重犯風險,下令將被告還押監房,待索閱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將於8月2日判刑。
案情稱,事主於平日下課後會到福利會上功課輔導班。今年4月11日,被告因男童「計錯數」,一時憤怒用按摩棒打了男童臀部20次,男童回家後向父親披露事件,最終報警拘捕被告。醫生診斷事主左臀有觸痛、瘀傷並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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