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2012年替顧客進行美容「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和女西醫麥允齡三人否認誤殺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註冊醫務化驗師華壽恩昨日透露案發後港大醫學院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兩度到訪涉案血液培植實驗室APSC檢查,並在輸液管吸槍內發現死者所感染的膿腫分枝桿菌。惟臍帶幹細胞的處理工序在同一房間進行,亦涉及使用移液槍,但有關樣本沒被驗出有關細菌。
曾在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工作的醫務化驗師華壽恩繼續作供,而該中心是負責配製死者陳宛琳所注射的CIK血製品。辯方提到,案發後袁國勇曾到訪APSC,並在實驗室的其中一支移液槍內,驗出涉案CIK血製品所感染的膿腫分枝桿菌。華解釋吸槍接口位有一層棉花質地的過濾層,可隔開塵埃或細微粒子,防止產品遭污染,而過濾層下方則有一個稱為「nosepiece」的駁嘴接口。他表示若操作員在使用吸槍時「泵得太快,(液體)過咗玻璃管去到nosepiece、甚至去到過濾層」,而若該液體本身受到污染,則細菌或會殘留在槍內,繼而污染下一組液體。華指除非「泵得太快」,否則正常使用下駁嘴及過濾層毋須用完即棄,但要定期清洗及更換。
辯方稱周向榮誤已獲認證
華憶述,袁國勇向他表示,涉案血製品所感染的細菌有可能出現在其他產品內。華稱,APSC內處理CIK血製品的房間,臍帶幹細胞的處理工序亦在同一房間進行,兩者的處理工序均涉及使用移液槍。華遂於2012年12月進行追溯測試,檢驗於2012年9月至11月該中心處理的臍帶幹細胞是否含菌,全部154個樣本均證實不受該菌污染。辯方稱,有關測試結果呈陰性,亦即反駁細菌污染源頭是移液槍的說法,華同意有關說法。
辯方續稱,首被告、DR創辦人周向榮本身是醫生,故處理實驗室事宜時須依賴次被告陳冠忠等人的專業知識,又指次被告曾向DR總經理朱美沁等人聲稱,涉案實驗室已獲GMP(優良製造規範),令周以為實驗室已獲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