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一名34歲無業女子涉嫌於今年3月至7月期間在鬧市編造各種藉口行騙,藉以向六名女途人「借款」介乎600元至1.2萬多港元不等,共涉款約2.8萬港元,日前被警方拘捕,並控以六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日被押解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還押至9月6日再訊,以待控方諮詢法律意見決定審訊地點。
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郭嘉欣(34歲)報稱無業,庭上透露她已懷孕六周。她面對六項以行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控於今年3月至7月間,在旺角街頭、港鐵站內及港鐵車廂內以不誠實手段取得六名事主的現金,涉款合共2.8萬元,其中一名事主疑於上周五遭被告騙取1.2萬元現金。
否認借錢不還
控方在庭上稱,被告郭嘉欣每次犯案都假扮需要協助,包括藉詞「救家人」、「要返家」、「遺失電話」等,她每次裝束不同,假扮旅客等不同身份借錢,並提供其電話號碼承諾聯絡事主,然後跟隨事主到自動櫃員機提取款項,其後失去聯絡,她日前被捕後,各事主在認人手續中已成功認出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有向事主借錢,但否認借錢不還。有被告女親友高呼:「佢係借錢,唔係偷錢,唔係搶錢」,但立即被法庭保安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