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一手扶植、綽號「西環新契仔」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以及在前特首梁振英年代走進政治圈的「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兩人於周日(17日)在添馬公園舉行集會期間,在台上揚言要對搞「港獨」人士「必須要殺」及「殺無赦」,引起社會人士嘩言,炮轟公然鼓吹暴力。22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發表「殺人」的仇恨言論,超越言論自由及道德底線。行政會議成員兼大律師湯家驊亦指出,有關言行涉嫌觸犯《公安條例》的17B條及26條,一旦罪成,兩條法例最高刑罰分別是監禁12個月及2年。
本報記者報道
本周日舉行的集會,由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香港政研會」、「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惠州新動力」、「惠州新港人」、「新界關注大聯盟」及「港澳深圳市僑聯聯誼會」等非主流社團主辦。出席發言的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在台上揚言:「搞港獨者若不認自己是中國人,就是外來人士,必須要殺!」同站在台上的何君堯緊接附和高呼:「無赦!」
斥超越言論自由及道德底線
在集會結束後,何君堯被傳媒問及有關的「殺無赦」言論會否涉及恐嚇成分時回應:「睇吓殺乜喇,殺豬殺狗唔係咩一回事。」他又說:「殺無赦的意思,係嫉惡如仇咁解,你(指記者)斷章唔好取義。」何續批評搞港獨的人「顛覆國家命運,令13億人為其代出龐大代價,呢啲人唔殺咗佢做咩?」
何、曾的言論引起社會人士普遍批評偏激,鼓吹仇殺。22名民主派議員發表聯署聲明,批評何君堯於周日的集會稱搞「港獨」者可殺,言辭冷血、㰻吹直接暴力,涉嫌違反法律。聲明批評,何君堯身為立法會議員及律師,在公開場合發表有關殺人的仇恨言論,超越言論自由及道德底線,嚴重違反專業操守,予以強烈譴責。
立場親建制的湯家驊指出,何君堯或觸犯《公安條例》17條b及26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2年。他建議所有人士不要用辱駡性言詞,直言何君堯身為律師應自重。湯進一步解釋,17條b列明:倘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罪,定罪可監禁12個月;26條亦列明: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在公眾聚集中發表任何聲明,圖煽惑或誘使他人作出以下作為,包括殺死及傷害他人身體,定罪可監禁2年。(見BOX)
本身是建制派、組織「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facebook指出,不能接受何君堯的言論,認為言論加劇社會撕裂,無助解決問題,呼籲各方人士慎言。
反港獨 何君堯:殺人又如何?
何君堯則辯稱:「我講嗰個字(殺)都對啊!殺豬殺狗嘛!」他稱,當天「殺」的意思,是嫉惡如仇,只是真情表達,不是要殺人。他又批評,戴耀廷的言行犯法多年仍未繩之於法,「殺人又如何?當你要求港獨時,即是戰爭,在戰爭裏殺敵人有甚麼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