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2012年替顧客進行美容「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和女西醫麥允齡三人否認誤殺客戶陳宛琳罪,案件經99天審訊後,六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一天半後,裁定周向榮及陳冠忠誤殺罪成,麥允齡則未能達成裁決。法官張慧玲押後至今日聽取求情及待控方如何處理麥的案件。周及陳要即時還柙看管。
本報法庭組報道
陪審團昨在下午約4時半通知法庭他們已達成裁決,但由於須等候律師等人員回到法庭,至近5時才正式開庭。等候裁決時,周向榮流露緊張神色,不時緊咬雙唇。三人臉色陰沉、流露忐忑不安的神情,身為基督徒的麥允齡更不時閉目,似在祈禱。
麥允齡唸唸有辭似是在祈禱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17小時後以一致及7:2裁定周向榮及陳冠忠罪成,麥允齡則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周聞判後顯得非常失望,此後一直低頭望地。次被告陳冠忠則表情平靜,麥允齡則顯得錯愕和不知所措,及後激動下淚。散庭後,麥留在會議室逗留近兩小時,曾取出紙巾拭淚,又唸唸有辭似是祈禱。她離開法院時,記者追問她有沒有說話想對死者陳宛琳說,並問到她的心情和有沒有擔心再度受審,她一概不回應,登上房車離開。
法官感謝陪審團數個月內的付出寶貴時間參與審訊,有陪審員為此案犧牲生意、假期,故特別批准他們以後10年不用出任陪審員。案件押後至今天求情,法官表明不會立即判刑,或會留至下周初再判,又明言以類因醫療事故被控誤殺的案件相當少,希望控方能提供相關案例。
三名被告依次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下稱:科研中心)、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32歲)、女醫生麥允齡(35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們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控方案情指,2012年10月3日有3名女士在DR醫學美容銅鑼灣分店接受了CIK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應用免疫治療),接受療程的目的是增強抵抗力及有助健康,但最後卻造成一死兩傷殘,客人陳宛琳死於敗血病、女教師王靜波須截去兩小腿及四隻手指、女清潔工黃鳳群則造成一定程度的永久傷殘,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注入她們身體的血液樣本受到一種名為膿腫分枝桿菌的細菌污染。
違反謹慎責任 構成嚴重疏忽
案情續稱,周向榮希望「搶頭啖湯」賺錢,搶先在未有妥當準備下推出療程;陳冠忠亦是在集團推出療程前數月才開始嘗試培養CIK細胞,陳是為了取悅上司而推出未預備好的產品。周身為DR集團負責人,未有確保血製品由適當資格人員配製,只將有關工作交予本身沒有醫務化驗師等專業資格的次被告陳冠忠負責,惟陳卻未有為製品驗菌,有關做法更是獲得周批准。二人行為違反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是導致事主死亡的主因。至於麥則違反其責任核實製品是經合資格人士配製及已經驗菌,亦沒有詳細告知陳接受療程的風險。麥早前出庭自辯時堅稱確信產品有做病毒同細菌測試,若她知道施行療程會有嚴重及明顯致命風險,不會為陳做療程。相關新聞刊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