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34歲已婚小學男教師稱一時衝動,在荃灣一間室內兒童遊樂場,將手機放在大腿旁,透過手機屏幕偷窺一名女子裙底春光,即場遭遊樂場職員揭發。他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考慮他坦白認罪、沒有案底、有良好背景及穩定工作,輕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今年3月30日,被告陳健良(34歲)在荃灣廣場的Kids Carnival兒童室內遊樂場,將一部金色iPhone6放在大腿旁,並將屏幕朝向29歲女事主裙底偷窺,全程遭女職員目擊。事主知悉後立即上前阻止及報警。警員到場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犯案。警方事後檢驗其手機,沒有發現不雅照片。
官接納背景好輕判
辯方求情稱,本案令被告前半生努力工作的成果全部失去,但他有決心改過,將與之前關係欠佳的妻子共同面對將來。本案只屬單一事件,被告已即時認罪,重犯機會底。裁判官接納被告背景良好,相信他犯案只是一時衝動,給多機會,遂輕判社服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