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發現有人在社交網站,發布大量裸男照片,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昨日上午約7時採取行動,於油麻地區一單位拘捕一名39歲本地男子,涉嫌「發布淫褻物品」、「破壞公眾體統」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行動期間,該名男子一度不合作。
本報港聞部報道
據了解,被捕男子黃X偉(39歲),居於油麻地富裕臺,他為慈幼會鄧鏡波書院的教師,主要教授中文科及普通話科。據悉,警方於兩個月前發現多個涉同志主題的網上平台及討論區,有人發布大量懷疑從公眾更衣室拍攝的裸男照片和短片,涉事地點包括公眾泳池及健身中心,相信事主是在更衣期間不知情下遭人偷拍。其後,警方成功追查其中一名發布者,並根據其電腦的IP地址鎖定行蹤,繼而採取拘捕行動。
男子准保 2月下旬向警報到
警方經過深入的調查顯示,早前有人於網上平台發布懷疑不雅照片,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
根據資料,觸犯普通法內的「破壞公眾體統」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而觸犯「發布淫褻物品」罪行,根據本港法例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列明禁止發布淫褻物品,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或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
阻礙警員執行職務可囚半年
至於「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行,根據本港法例第228條《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列明「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人」,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獲合法授權或合法受僱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或抗拒或阻礙他人合法地協助上述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均可處罰款1,000元及及監禁六個月。
資料顯示,創立於1965年的香港鄧鏡波書院,校舍原址由已故香港著名工業家及慈善家聖思物德騎尉爵士鄧鏡波先生捐出。鄧先生創校的目的,主要是為青少年提供紮實的教育,尤注重天主教德育培養,並為此慷慨捐出住宅讓慈幼會於原址改建校舍之用。
該校採用中文教學,經常在校際朗誦節、音樂節的頒獎中贏取獎項,校舍面積達2,000平方米、全港中位數為7,367平方米,資助學校,學費全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