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九龍城裁判法院昨天處理被告文子星及尼泊爾裔被告LIMBU ENISH(26歲)的覆核保釋申請,裁判官昨天再次拒絕兩人申請,須繼續還押監房。文子星則行使其每八天覆核保釋的權利,將於下周五(3月16日)再申請覆核,同案另一被告則放棄有關權利。
上午7時,警方已在荔枝角收押所及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囤駐重兵,封閉法院門外對開一段行人路,並架起鐵欄,大批身穿避彈衣、手持MP5衝鋒槍及霰彈槍的衝鋒隊(EU)人員駐守;反恐特勤隊(CTRU)人員在場高調巡邏。上午約8時10分,接載文子星的「鐵甲威龍」囚車從收押所駛出,警隊護送組(FEG)鐵馬、衝鋒車,以及俗稱「懲教署飛虎隊」區域應變隊車輛前後包夾護送。押送車隊與上次路線相同,車隊約15分鐘已抵達法院。
聆訊安排在法院七樓五號庭獨立處理,即同一樓層沒有其他案件需要處理。警察搜查隊(FSU)負責在庭外安檢,凡進入法庭的公眾人士、記者及職員均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背囊亦須打開供檢查有否違禁武器等,水樽禁帶入法庭。
重裝押解 回程改路需時較長
文子星昨天身穿黑色上衣、啡色外衣出庭,頭髮向後梳,他不時張望整個法庭。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昨開庭時,下令控方將案情中所有人物細節刪去,並以代號取替。控方在開庭時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重申除被告、法官及律師的姓名、法庭名稱、控罪內容、保釋程序的結果和押後日期地點外,其餘有關刑事案件的保釋程序內容不能報道。
經聆訊後,法官不准文子星等保釋後,兩名疑犯繼續還押候審。上午11時55分,囚車駛離法院,但車隊回程路線與上次不同,未有取道亞皆老街、窩打老道及連翔道等較少燈位的路線,反而改行太子道西、荔枝角道等,約花近半小時才返回收押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