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立法會紀念品店原位於立法會餐廳旁,而去年6月13日起遷至綜合大樓大堂導賞團接待處附近的空間,以紀念品售賣部模式營運,但其實過去三年已一直錄得虧蝕。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書面回覆議員在特別財委會的提問指出,2015至16年度,紀念品店開支要834,032元,而收入為596,932元,即虧蝕了近24萬元;2016至17年度虧蝕情況進一步惡化,開支要860,882元,惟收入跌至490,951元,即蝕了約37萬元。
紀念品店去年6月遷址後,包括有職員開支、產品研發成、信用卡及八達通卡的佣金及其他消耗品的成本等開支大減,遷址前要兩名職員運作,遷到導賞接待處旁後,接待處職員有需要時提供銷售服務,毋須再指派職員在紀念品售賣部當值,故2017至18年度,開支大幅減少一半,只要415,954元,但收入亦減少了逾9萬元,只有399,912元,仍未能收支平衡,但虧蝕已減至只有16,042元。
另一方面,最受歡迎的立法會紀念品為金屬書簽,今個年度截止2月28日共售出了1,652個;其次為立法會綜合大樓鑰匙扣,有997個;其後依次是立法會綜合大樓襟章(856)、金屬筆桿走珠筆(595)和環保購物袋(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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