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安裝太陽能板等可再生能源裝置再「賣電」,在香港而言還是嶄新概念,由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只有九個安裝在村屋或小型房屋的太陽能光伏系統接駁至現有電網。要留意的是,即使市民的建築物通過了中電等的相關評估之後,還要留意在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或需要「入則」,以符合相關建築法例要求。
須獲屋宇署發施工同意書
以新界村屋為例,根據香港法例第121章《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符合訂明規格的新界村屋可獲得豁免而不受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的部分條文及其附屬規例所管制。若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安裝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包括小型太陽能設備,同時符合規定的尺寸、重量等,則毋須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有關規定已分別載列於地政總署發出的《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須知》及屋宇署發出的《無僭建村屋安居又幸福》小冊子。
如有關新界村屋是按照《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而建成,業主可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委任認可人士就其新界村屋所需環保設施的相關加建或改動工程,擬備建築圖則提交屋宇署考慮,並須獲屋宇署批准及發出施工同意書後才可以進行。業主亦可根據《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訂明的小型工程項目,豎設支承環保設施的構築物。若該些構築物未有遵從上述的有關規定而豎設,便屬於僭建物,屋宇署會按照現行對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採取執法行動。
即使太陽能板已正式運作,市民亦有多項要點須多加注意,包括雲層會阻隔光線到達地面,陰天的充電效率將大打折扣;保持太陽能板平滑和清潔,避免刮花、弄污、損壞、摺疊或施加重力;以及選擇質素優良且備有防過充功能的移動充電池,避免發生意外。
本報港聞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