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私營殘障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懷疑與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卻因女院友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兼智障關係,不宜出庭作供,律政司因此撤銷控罪,四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邵家臻、張超雄和楊岳橋去信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要求會面,交代撤控原因;另外,護苗基金昨亦強烈要求律政司詳細交待撤銷起訴原因,並對張健華作出檢控。
四名立法會議員在信中表明,無意干預律政司撤控的決定,但指出「康橋之家」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希望當局可以解釋以哪些準則放棄起訴張健華,並交代法律改革委員會2009年提出當案件涉及身體或精神狀況不適合作為證人的情況下,接納傳聞證據的建議,立法有甚麼進度。
團體籲規定性罪行查核
護苗基金昨亦發表聲明,指出「康橋之家」案件引起社會極大回響,律政司在有受害人錄影作供及獨立證據下仍撤銷起訴,對智障受害人不公,認為政府在保護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免受性侵犯責無旁貸,因此強烈要求律政司交待撤控原因,並起訴張健華,並應檢視現今智障人士的司法權益,以及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在審訊作供時的特別程序措施。 護苗基金亦強烈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撤銷張健華的註冊社工資格。該會又指出,警務處2011年12月1日開始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為僱主提供渠道,在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職位時,能確知申請人有否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推出近六年,至今仍只是自願性質進行查核,故希望保安局儘快制定立法工作時間表,規定所有從事與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人均須接受性罪行紀錄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