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轟動一時的麻醉科專家、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用毒氣瑜伽波殺妻女案上月19日於高院審結。九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七小時後一致裁定許兩項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囚終身。據悉,許金山已透過律師呈交申請上訴可通知書,上訴庭將排期審理。
被告許金山(53歲)被控在2015年5月22日謀殺47歲妻子黃秀芬以及16歲次女許儷玲,兩名死者當日2015年被發現倒斃於一輛黃色Mini Cooper私家車內。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被告與妻育有四名子女,一家居於西貢西沙路大洞村村屋,據毒理化驗顯示,兩死者血液樣本的血紅蛋白,不足一半濃度,乃是吸入致命劑量的一氧化碳死亡。
瑜伽球是案中關鍵
警方調查後發現,一氧化碳並非來自車輛,警方調查發現車尾箱有一個瑜伽球,一氧化碳便是由該個氣孔未有關上的瑜伽健身球釋放出來,而放這個球在車尾箱的是被告許金山。案發前約一個星期,被告透過中文大學一名行政主任訂購一樽6.8立方米、純度達99%的一氧化碳,而被告在案發前兩日,曾經帶了兩個健身球返中大注入一氧化碳。
控方指出,被告從來沒有向家人提及該個健身球存在危險,而在車廂狹窄的空間擺放一個漏出一氧化碳的健身球,乃是有心殺人,被告的動機便是殺害妻子,然而他並沒想到女兒那天恰巧放假,最後也上車,而許金山要為兩人的死負責。控方指許有婚外情、夫妻關係不好,有動機殺妻子。案中無目擊證人,但從環境證供來看,許金山是唯一既熟悉一氧化碳的特性,知道一氧化碳可以致命,又有機會將瑜伽球放上涉案車上的人,雖無證據指許金山放瑜伽波上車兼釋放毒氣,但運用排除法,就知合理的兇手只得許金山一個,且是精心策劃,絕非衝動殺人。對於被告辯稱,案發前以一氧化碳進行研究,控方質疑其研究只是煙幕,只為了讓他合法地及不被人懷疑地獲得一氧化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