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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案陳詞 首次披露9被告角色 「佔中三子」公開積極號召堵路
發佈日期 : 2018-11-20

控方稱「佔領事件」 九名被告案中角色
控方開案陣詞提及(左起)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於
「佔領事件」由2014年9月28日開始發生。
李永達被指發動示威者,阻擋夏愨道全部六條行車線。
控方指黃浩銘(圖)號召更多人阻塞馬路。
控方稱「佔領事件」 九名被告案中角色
控方開案陣詞提及(左起)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於


2014年9月28日開始的「佔領事件」,發生距今已有四年,被稱為「佔中三子」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分別被控「公眾妨擾罪」等六項罪名,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控方指控「佔中三子」早在「佔領事件」前一年已不斷宣傳運動,提議以非法堵塞道路方式佔據香港經濟中心、中環一帶的車路,已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行為,計劃是經過精心計算,迫使政府回應普選訴求,導致公眾共同受損,整個「佔領事件」都是違法。至於其他被告,呼籲市民加入支援堵塞馬路,對交通造成不必要阻礙,對公眾構成損害。


本報法庭組報道




九名被告的年齡由22至73歲不等,依次為「佔中三子」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支聯會常委朱耀明牧師,還包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黃浩銘、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他們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案件預計審訊約20日,控方會播放案發錄影和傳召警方及消防人員作供。


戴耀廷組織裝備 作「公民抗命」


外籍主控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在開案陳詞中,大篇幅提及「佔中三子」的角色,三人於2013年3月27日的記者會宣布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開始,若政府漠視民主訴求、提出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選舉方法,他們會在適當時間以「佔領中環」的方式進行公民抗命。記者會反映三人意見一致,公開及積極宣傳透過對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阻礙進行公民抗命。


三個月後,三人於港大舉行「和平佔中商討日」,戴耀廷當時指出,已由醞釀期變到組織裝備期,要用「公民抗命」去爭取真普選。三人在不同場合,例如電台、集會繼續介紹行動,是他們串謀對公眾妨擾的證據,選擇「佔中」是經過計算,有計劃要在香港中心地帶造成阻礙,迫當局回應他們的訴求。


陳淑莊等4人煽動留守 着人帶物資


2014年9月28日凌晨1時許,三人走上台,戴耀廷大叫「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兩次。之後戴耀廷、陳健民在10月訪問中都呼籲市民加入示威及着人留守,他們是參與及支持金鐘「佔領區」的示威。兩個月佔領對道路同交通造成阻礙,影響其他人使用道路的權利。


至於其餘六名被告,控罪圍繞於2014年9月27日及28日發生的事。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張秀賢是2014年9月27日在添美道集會的主持,他們呼籲示威者留下,着人加入及帶物資,又建議示威者如果被捕可以怎樣做,四人聯合去煽動其他人留在添美道,目的是延長集會。


黃浩銘號召圍警 李永達叫人行馬路


黃浩銘在同月28日下午用揚聲器呼籲示威者留守,藉此從外圍「反包圍」添美道,阻礙警方清場,又呼籲召喚更多人,及指示示威者移近警方封鎖線。


至於李永達,他用揚聲器呼籲示威者到夏愨道馬路「公民抗命」,又指示海富中心外的示威者行往添美道,指添美道一方的示威者會合對方,然後眾人坐下,阻擋夏愨道全部六條行車線,行為都構成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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