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的一名中四男生,疑面對沉重學業壓力下,於去年3月一次測驗前夕曠課,同日晚上收到訓導老師來電指摘可能會記大過,男生及後跳樓身亡,死因庭昨繼續就其死因召開研訊。庭上讀出死者遺下的記事冊,他自覺自己自私、懦弱,認為這樣下去沒有甚麼意義,「推開身後這扇門後,一切便完結了」。 本報法庭組報道
駐守天水圍警署的警長郭漢明(譯音)供稱,去年3月21日晚上約11時30分收到通知有人從洪福邨洪塱樓高處墮下。他到場調查,同事在2號梯附近的地下遊樂場發現死者,然後救護員為他急救。他得悉該大廈通往天台的防煙門,曾於11時17分響起警鐘聲,保安員沒有留意,直至10分鐘後地下傳來巨響,保安才聯想起天台警鐘的事。他到大廈的24樓天台調查,檢獲一本相信是死者遺下的記事冊,上有好像遺書的內容。
害怕讓父母和自己失望
法庭傳譯在庭上讀出記事冊內容:「我不懂甚麼叫愛,我以為我知道了,以為學會了,但並不是,我對於電影、小說內所描述關於愛情、親情等橋段感興趣,但我沒有嘗試去愛別人,沒有用心去感受。原來從小到大我竟然沒有一次與人真心去交流過,甚至父母。有時我看到父母勞心勞力供我讀書,照顧我,我很感激,有時我想如果我不存在,或者他們的兒子不是我,會怎樣。我很想回報父母,卻沒有信心,害怕讓他們和自己失望。我以為自己會改變主意,但我很懦弱、好害怕、好虛偽,想不到在生命最後一刻,我還是如此虛偽、自私。推開身後這扇門,一切便完結了,到了最後我想說對不起也沒有用了。」
法庭傳譯員讀出記事冊內容期間,梁母張秀蘭不住低頭哭泣,梁父則問警員,保安員得悉天台警鐘響起後,是否可上樓調查。死因裁判官認為警員證供不涉大廈保安工作,毋須回答此問題。死因庭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件今日由家屬陳詞。
案情稱,死者梁卓銘(16歲)在東莞出生,10歲來港定居插班讀小學,及後升上中學,生前在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就讀中四。卓銘的學業成績良好,過去一直保持在前十名內,但由中四起,成績開始退步,他向母親稱有感教師不重視排名不在前列的學生,去年測驗前夕懷疑逃學,當晚訓導教師來電稱要記大過,其後他被發現墮樓身亡。死因庭昨召開研訊,死者母親供稱,兒子向教師央求「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跟着離家失蹤,深夜被發現倒臥在元朗洪福邨洪塱樓外花槽,送院證實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