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東莞出生的死者梁卓銘(終年16歲),於10歲時來港定居,之後升讀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他疑面對沉重學業壓力下,於去年3月一次測驗前夕曠課,同日晚上收到訓導老師來電指摘可能會記大過,男生及後跳樓身亡。死者母親日前憶述案件時非常傷心,哭成淚人,她指出當晚學校訓導老師來電,聽到兒子在電話向對方表示:「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及後兒子倒臥在寓所大廈後門的花槽,及後救護員送往屯門醫院,惟數小時後證實不治。
死者母親張秀蘭日前供稱,去年3月21日下午,她發現卓銘提早回家,他表示下午的課堂只是「閒科」,故不用回校上課。至當日晚上張接到訓導老師布志強的來電,指出卓銘下午沒有上課,屬於曠課,嚴重違反校規,可能要記大過。
之後她聽到兒子對布老師說:「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張感到兒子神情十分慌張。兒子其後說要出外散步。之後大廈保安員發現卓銘倒臥在洪福邨洪塱樓外花槽位置,由救護員送往屯門醫院搶救,可惜翌晨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庭上讀出死者遺下的記事冊,他自覺自己自私、懦弱,認為這樣下去沒有甚麼意義,「推開身後這扇門後,一切便完結了」。
布志強教師供稱因死者逃學有可能會被校方記大過,他知悉死者跳樓後已即時通知校方。他稍後接獲醫院職員來電求助,因死者母親喪子後泣不成聲,無法提供進一步的資料,由於他「唔知點處理」故拒絕前往醫院,於是等待高層的指示,最終聽從副校長的意見,稱「去到又唔識輔導人,都係唔好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