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過去四年後,「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和現屆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等九人,分別被控「公眾妨擾」等六項罪名,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在結案陳詞稱,佔中三子是有協議阻塞道路,是行動的主要組織者,而和平集會的權利雖然受《基本法》保障,但不能引伸至在公路上紮營留宿。各被告令佔領規模擴大,逾150條巴士線受影響改道,每日有42萬名乘客受影響,被告的行為無疑造成公眾損害。 本報法庭組報道
擔任主控官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陳詞稱,和平集會是《基本法》保障的憲法權利,如果對道路造成阻塞,要考慮是否超越合理的界線,因為其他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利,所以和平集會的權利不能引伸至公眾使用權,留在公路上不離開,或者在公路上紮營留宿。佔中三子之間,有協議發動佔領行動,構成公眾妨擾,雖然陳健民指按原來計劃,只會在中環佔領數天,估計有數千至一萬人參與,但最終佔領行動是在添美道啟動。
三人留守至最後警方清場
即使沒有證據顯示三名佔中發起人在2014年9月28日之前,已有主動煽惑公眾佔中,但他們公布計劃暗示公眾「去飲」,是預期有公眾會即興參與佔領,促使佔領規模擴大,而行動最終與當初計劃的佔中也沒太大分別。陳健民辯稱,計劃佔中在10月5日結束,但控方質疑他們明知佔領一旦開始就會維持長時間或者無了期,事實上三人也留守至最後警方清場。
控方稱,其餘六名被告則有份煽惑示威者留守,或呼籲他們叫更多市民來集會、籌集物資等。控方又提到鐘耀華呼籲示威者在金鐘開音樂會、野餐,邵家臻也有高叫「反包圍」、「迫爆金鐘」等口號,有意令到整場佔領運動無限期延長。涉及黃浩銘和李永達的餘下三項控罪,控方指兩人於9月28日分別在分域碼頭街和夏愨道指示示威者衝出馬路、留守馬路、並呼籲示威者叫很多朋友到場聲等援。
辯方今日開始作結案陳詞
針對事件造成的公眾妨擾,控方指佔領夏愨道令152條巴士線改道,每日有42萬名乘客受影響,在添美道及分域碼頭街也有11條巴士線及每日約三萬名乘客受影響。眾被告的行為無疑造成公眾損害。
代表佔中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稱,審訊中沒有出庭作供的首被告戴耀廷會親自作結案陳詞,預計需要半小時。麥高義和團隊將會申請停止代表戴,但繼續代表陳健民和朱耀明。辯方在今日開始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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