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留,卑詩省最高法院當地時間周一進行第二日的保釋聆訊,孟的代表律師向法庭提出保釋條件,表示她除自願戴上電子腳鐐外,更會在保釋期間自費僱用保安公司,對她自己進行家居監控;此外,孟的丈夫劉曉棕承諾作為保釋擔保人,願以名下1,400萬加元物業外加100萬加元現金作擔保,總額1,500萬加元(約8,741萬港元),但法官指劉曉棕非卑詩省居民,加上其旅遊簽證明年2月到期,質疑是否有資格成為擔保人,法庭未作裁決,當地周二再續審。
本報港聞部報道
孟晚舟仍穿着首次出庭時所穿的羈留中心綠色衣服,而她神情顯得較輕鬆,在開庭前與代表律師David Martin握手並面露微笑,而她的丈夫劉曉棕亦現身法院出席聆訊,但未有接受傳媒採訪。法院外則有華人拉起橫額及手持標語示威,要求加國釋放孟晚舟。
戴上電子腳環24小時監察
David Martin開庭時向法庭提出孟晚舟願承擔的保釋條件,表示若獲准保釋,願意自費聘請私人保安公司監視自己,但要求可以自由在溫哥華及周邊地區活動,指出若違反保釋條件,保安公司可以立即拘捕她。辯方更傳召兩間科技公司的負責人,詳細講解各項監察措施,包括會在孟晚舟腳上戴上電子腳環,並會派三小隊24小時監察她。但兩名負責人分別承認以往曾「走犯」及沒有監控保釋疑犯經驗。
劉曉棕則承諾擔任擔保人,保釋期間與妻子同住,並願以名下物業連同100萬加元現金作擔保,總額1,500萬加元。辯方並強調孟晚舟有品格和尊嚴、重法治,完全沒有犯罪紀錄,不會棄保潛逃。另外,辦方呈交的文件更附有多幀孟曉舟與家人在溫哥華的生活照,以示她與加國一直有連繫。
控方反對保釋條件,表示雖認同1,500萬加元保釋金金額合理,但認為當中應半數為現金,另一半為抵押物業;而孟晚舟縱使獲得保釋,也須在家中軟禁,除緊急醫療情況外不准外出。控方又重申,孟晚舟擁有龐大資源,且她在美國面臨詐騙指控,有強烈潛逃動機,要求法院拒絕其保釋申請,反對劉曉棕作為孟晚舟的擔保人,認為劉並非卑詩省居民,不符合擔任擔保人的條件。
法官質疑夫當擔保人資格
法官亦質疑劉曉棕當擔保人的資格,指出美國若提出引渡孟晚舟到紐約受審,引渡聆訊或需時一年,而劉曉棕的加拿大簽證明年2月便到期,並指出劉與溫哥華亦無實質聯繫。辯方就回應表示,孟晚舟若獲准保釋,劉曉棕會帶女兒到加拿大上學,並會申請監護簽證。
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昨在北京出席活動時則不點名回應孟晚舟事件,指出中方不會坐視中國公民正當權益受到霸凌,又強調面對美方挑起貿易摩擦等消極動向,會堅定捍衛國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