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針對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可享多重差餉寬減,政府擬修改目前的機制,業主只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請其中一個物業寬減差餉。政府需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2億元至3億元,建立新的登記系統。在新方案之下,假設有兩成業主擁有多於一個私人物業,寬減差餉總額會減少30億元。
申請撥款建新登記系統
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宣布寬減全年四季差餉,每個物業每季上限2,500元,涉及金額達到178億元。其中首10個業主涉及超過4萬個單位,合共獲寬減1.2億元。針對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享有多重差餉寬減,政府建議修改機制。業主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寬減資格以季度計算,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建立物業業權資料庫。
現有業主需要填寫物業詳情申報表,如果業主擁有多於一個物業,只能選擇其中一個物業享有差餉寬減,不主動向差估署申報不會獲得任何寬減,公屋租戶則不受影響。
政府承認方案無法防止以不同公司名義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繼續享有差餉寬減。至於新樓盤未售出的單位,由於通常由一間公司持有,政府預計幾乎所有發展商持有的未出售物業不會獲得差餉寬減。至於房屋委員會、房屋協會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轄下的公屋單位租戶會獲得特殊安排,令他們可繼續受惠於差餉寬減。在新方案之下,假設有兩成業主擁有多於一個私人物業,寬減差餉總額會減少30億元。
假如採用這個方案,差餉估價署須建立新的物業業權系統,推行新機制,需時約18至20個月,在過渡期間,政府如在2019至20年度或2020至2021年度提供差餉寬減,將按現行機制處理。
有議員對方案極有保留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過去數星期徵詢立法會議員意見,傾向支持方案的議員認為,有助更公平分配差餉,達至社會公義;但亦有議員極有保留,因為繳納差餉金額最多的首10位繳納人租約中,超過八成訂明租金不包含差餉,亦即寬減的差餉會退還予租戶,業主並無受惠,議員認為新的改動會令一些現有的受惠人,包括租戶不再受惠。立法會議員梁繼昌稱目前徵收差餉系統運作多年,但政府又沒有說明節省得來的公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