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賓捲入海上製毒案的四名香港人,經過兩年審訊,昨早被當地法院裁定藏毒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更要罰款500萬披索(約74萬港元);製毒罪則不成立。家屬聞判後情緒激動,被告之一梁樹福的女兒梁詠琳認為裁決不公,指出根據菲律賓傳媒拍攝的片段,四人被搜查時袋中沒有任何東西,認為他們是無辜。而協助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案件有合理疑點,被告的辯護理由很強,理應判無罪,要求中央和特區政府關注審訊過程是否公平,又指出會與家屬研究上訴。
本報港聞部報道
四名香港居民包括梁樹福、盧榮福、郭錦華以及陳國棟,在2016年被菲律賓當局拘捕,指出他們涉及一宗毒品案。其中梁樹福的女兒梁詠琳昨日到當地聽審,在聞悉裁決全部被告獲判終身後,感到憤怒,而其父親更是即場痛哭。梁詠琳表示父親事後不斷說負面的說話,如建議絕食、了結生命等,家屬只能不斷鼓勵他們。梁詠琳表示,如果四人有藏毒,家屬不會要求協助,但事實他們是清白的,希望中央和特區政府能詳細了解案情,包括呈堂片段等,提供協助介入事件。她指出四名被告都會提出上訴,家屬會昨晚會先返港,與律師團隊商討下一步行動。
要求林鄭月娥關注事件
被告盧榮輝的胞姊盧樹好表示,過去兩年多到菲律賓聽審近20次,而前天探望四人時,他們對裁決仍很有信心。她引述四人說:「司法制度亂來,那麼恐怖的,我沒做過,就判我終身監禁。」她表示對當地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但與律師商量後仍決定會上訴,亦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關注事件,強調他們是無辜的。她哭訴四人身為中國香港居民,但在外地出事後無人關注和提供協助,又批評菲律賓的司法制度不公義,裁定無辜的人有罪。
特區政府昨日就事件回應,稱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自前年接獲有關求助後,一直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了解及跟進個案。小組透過大使館協助家屬取得和當事人於羈押期間聯繫的方法,並已向家屬提供律師名單、匯款資料及家屬探視安排的詳情。大使館人員亦多次探視當事人,了解他們在羈留所的情況及協助他們得到適當的醫療保障。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辯方證人是當地一名電視台記者,他當時說第一次搜查時,現場見不到有毒品,但後來警員又找到毒品。他引述法官在判詞中說,不能相信這名記者,因為其證供中無交代見到有人插贓。但涂謹申認為這個結論不合理,因為只要證人第一次見不到有毒品,就是有合理疑點,應該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不應該要這名記者去證明是存有插贓。
獲聘駛走曾被扣留船隻
涂謹申又說,法官在判詞提到四名被告,以不清楚涉事船隻之前為何被扣留為由,而不相信四名被告。他表示各人只是獲聘到菲律賓,將一艘曾經被扣留的船隻,駛返香港再轉往內地,無理由知道船隻之前被扣留的內情。
案發於2016年7月,當地警方在蘇碧灣截查一艘漁船,在一名香港人的背囊搜出半公斤冰毒,並檢獲一部懷疑製毒機器,及後拘捕船上四名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