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中學資訊科技助理,在聖誕活動上結織校內一名13歲女生,兩人均熱愛打機而相熟。後來更發展至單獨到女生家一起打機。他與女生打機時,涉嫌脫去女生衫褲,並拍下裸照及用手撫摸和指插她陰部,甚至手淫後在她身上射精。案件由事主母親的男友回家撞破並揭發,事主在家人陪同下報警。他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非禮和一項刑事恐嚇罪成立,重囚五年。
33歲被告被控四項非禮罪,其中一罪指他於2015年7月非禮女事主,另三罪指他於2016年4至5月間,在葵涌某單位猥褻侵犯女事主。被告並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2016年4月某天要脅事主。事主首次遭非禮時年僅13歲,之後三次案發時為14歲。
在校內聖誕晚會認識
辯方求情稱,被告至今仍堅稱自己無辜,家庭經濟因本案大受影響,原本退休的父親要重投職場,母親則患上抑鬱。被告女友完全原諒他,考慮結婚。暫委法官張潔宜斥被告藉詞幫事主溫習而博得信任,在對方不情願的情況下拍下其裸照,並用裸照威脅事主就範,加上不認罪無悔意,故重囚。控方案情稱,被告是X就讀中學的一名資訊科技助理,兩人是在校內聖誕晚會認識,自此隔日便互傳信息,逐漸熟絡。
2015年7月,X邀被告獨自到其家中,當兩人坐在客廳玩手機遊戲時,被告突然提議「不如入房玩」,強行拖她入睡房,脫去她的衣物,並用手機拍下裸照。2016年4月,被告威脅如果她「不跟他搞」便會將其裸照發布網上,強行脫光她的衣物,親吻她及指插其下體,並在她背後手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