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紅磡站三處地方遺失大批工程紀錄,政府於上星期三表示事件不涉刑事成分,不向執法機構舉報,但相隔兩日後,運輸及房屋局昨日首次證實已於上星期四(1月31日),將事件轉介執法機關跟進。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政府多月前已知悉遺失文件,但在公開事件後才轉交執法機關處理,批評做法緩慢,輕視事件的嚴重性。本報港聞部報道
路政署署長陳派明上星期三公布沙中綫紅磡站三個地盤位置遺失大量文件時,稱暫時看不到刑事成分,所以不會向執法部門舉報。至前日(1日)運房局長陳帆稱已就詐騙行為轉交執法部門跟進。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回覆本報查詢稱,「因應所得的資料,政府經詳細考慮後,路政署於1月31日將事件轉介執法機關跟進,現階段不適宜再作評論,亦沒有進一步資料補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暫時我們都未收到轉介過來,但如果轉介過來,我們一定會合併全面調查。」
承建商應有一套嚴謹程序
有工程師透露由於落石屎及加設鋼筋程序涉及結構安全,承建商會一定有一套嚴謹的程序,例如在地盤完成紥鐵工序後,由專人檢查是否符合工序及是否符合安全規格,在審核確認沒有問題後,才會簽紙,再進行落石屎程序,「因為落石屎無得返轉頭,除非再拆爛佢就得,所以這方面工程一般較為嚴格」。
他稱是查看港鐵與承建商之間的合約內容,例如是否一定要把文件呈交港鐵才可施工,又或者雙方的繳付工程費安排如何,是否分期繳付,在港鐵滿意承建商完成某部分工程或完成相關文書程序後,便會繳付工程費,如未完成,是否可以扣住不發放工程費;或者是一過方式繳付,例如完成整項工程後才發放工程費。
工程師相信日後由獨立調查委會調查,港鐵代表一定要在庭上解釋,是否根本沒有填寫資料、抑或填完資料,沒有提交資料等,屆時事件才可以水落石出。至於一般相信建築界內早已循電腦化處理文件,工程師稱當中要查看合約條件,是否一定寫明此規定,因為地盤每日有大量文件處理,程序很繁複。
陳淑莊認為可交廉署跟進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出,事件除了可交由警方跟進外,亦由廉政公署跟進。她批評政府多月前已知悉遺失文件,但公開事件後才轉交執法機關處理,批評做法緩慢,輕視事件的嚴重性,「如果要有大規模的取證權力,可能要由廉政公署跟進,當然要驚動廉署出動的話,可能要涉及詐騙、假帳目等不誠實行為。當中涉及盜竊罪條例,或是防止賄賂條例」。她相信調查角度會包括事件中有否私人機構的職員,在過程中取得利益。
另外,就報道稱連會展站亦有多達30%文件遺失了,港鐵昨日未回覆會展站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