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曾經非法燃放煙花者近日應該感到膽戰心驚,隨時被警察登門拘捕。由於燃放情況猖獗,容易引起火警,危及居民性命及財產安全,警方視如大案般偵查。東九龍總區近期大顯神通,連續偵破多宗燃放煙花案,密密拉人,昨凌晨拘捕3名男子涉嫌與年初八在藍田德田邨德義樓對開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有關。
警方於2月12日凌晨約12時30分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德義樓對開燃放煙花,人員接報到場,在上址對開檢獲一個約45厘米乘55厘米大、約10厘米高已被燃放的懷疑煙花紙箱。
觀塘警區特遣隊人員接手調查,昨凌晨在平田邨一單位及德田邨一單位分別拘捕兩名21歲均姓黃的男子,並於中午於秀茂坪樂華北邨拘捕一名24歲姓葉男子。3男全是本地人,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已獲准保釋侯查,須於3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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