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介乎於14至15歲的三男一女被告否認企圖傷人,教唆他人企圖傷人等罪。
12歲情敵女童虐打
本案共涉及八名男女童黨成員,案中的情敵及其女友人分別為首被告及次被告,聯同另兩名男童早前已認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1日,在天水圍天恩邨附近的一個涼亭有意圖而傷害X,及協助和教唆他人傷害X。
控方先播放X的錄影會面口供,去年7月11日晚上,X在天水圍天澤輕鐵站外遇上情敵、其女同伴及五名陌生男童一行人,當時情敵及該名女同伴要求X單獨與她們傾談。X怕被打,跟從眾人到達案發涼亭。X表示,情敵早前心儀一名男友人,惟男友人卻喜歡X,兩人曾因此吵架,情敵更指斥X在網上唱衰她。
X指首先遭兩名女童掌摑,扯其頭髮及將其頭撞向牆、其他男童則拆毀涼亭內的木凳,並把爛凳腳交給兩女打事主頭及背部。事主被迫道歉,惟有女童回應:「對唔住大哂?」兩女童命令她躺在地上,然後踩她雙腳十多秒。兩女拉高她上衣、胸圍,抓她雙乳,又拉下其內褲,分別用火機燒事主陰毛,X稱不知有否燒着,但聽到「沙沙聲」,並聽到有男童稱「好核突」。有男童拿出自己的皮帶交給女童,用來抽打X。
衞生巾貼臉襪塞口
有女童亦燒X的頭髮而發出「沙沙聲」,X又指被一些男子以可樂淋頭,有人訕笑;此外有女童拿起木凳腳「拮」她下體,要求她張開雙腿,惟X不斷閃避,木棍只擊中她的大腿內側。X表示記得情敵邊虐打她,邊說:「揀你唔揀我,我有咩比唔上你?」情敵及女同伴並在她手袋中找到衞生巾,並貼在其臉上及衣物上。事主及後又被襪子塞口,再被逼以赤腳踩煙頭。
事主續稱,受虐期間,有一名叫「包包」的女生中途加入一同毆打她,情敵發現心儀男孩與X曾互傳短訊,隨即怒擲手機落地,揚言:「心唔心痛吖,睇下你以後仲夠唔夠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