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前年12月就誤殺罪被判囚12年,正在在服刑的他早前提出上訴推翻定罪,有關案件仍等候處理,他同時又向高等法院申請改聘另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作代表其上訴。法官昨頒下判辭表示,本地大律師亦能勝任處理其上訴,故不接納其申請。
被判入獄12年服刑中
今頒下判詞指,本案爭議涉及上訴人周向榮(64歲)被控的誤殺中之元素,而有關爭議早前亦就另案於上訴庭進行聆訊。上訴庭認為不論本案所涉誤殺罪中的嚴重疏忽元素或案中專家證供,均不是異常困難或複雜,毋須由英國御用大律師處理。
資料顯示,陪審團於2017年12月裁定「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涉案的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於2012年涉替顧客作美容「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誤殺罪成。當日法官判刑,周被判入獄12年,而陳則入獄10年。法官張慧玲斥責周向榮是野心勃勃的斂財商人,只顧建立其美容王國,置顧客的安全於不顧,再加上絲毫無悔意,逃避法律責任,完全不負責任及可恥;陳冠忠為了穩定的收入增長,在蓄意及故意下無替產品驗菌,罔顧人命及安全,兩人完全沒有減刑因素,判刑須反映嚴重性及社會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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