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在一間視障學校非禮一名女童,其中兩罪更在一暑期夏令營發生。張健華被控5項非禮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張涉多次在校內將事主壓在地上非禮,又趁教導不諳泳術的事主游泳時,在水中對她摸胸及陰部非禮。事主母親和學校其後得悉非禮指控,卻皆選擇不報警。直至事主在2016年看到涉及張的新聞報道後感難過,因此決定報警。事主稱自己雖有視障,但憑聲音可辨認出施非禮者正是張健華。 本報法庭組報道
被告張健華(57歲),報稱散工。控罪指他在1982年至1986年間非禮女子X,包括在1982年至1983年間分別在校內圖書館及6樓梯間、1985年5月至1986年7月29日間某日,在校內康樂室、以及在1986年的7月31日至8月1日間,兩度趁學校在烏溪沙舉辦夏令營時非禮X。事主X在案發時年僅7歲至12歲,被告則為20至25歲。
多次在校內壓在地上非禮
事主有黃斑點退化,現僅餘1%至2%視力。她曾是香港失明奧運代表隊成員,曾參加1982年遠東及南太平洋區傷殘人士運動會,獲得四金,又於1983年的傷殘奧運中奪得一銅。現年44歲的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自1978年由幼兒班起入讀涉案學校,於1982年就讀小學二或三年級,可看見顏色及報紙標題的大字,亦可看見人的高度及輪廓。X患有青光眼,案發時毋須使用手杖等輔助工具,亦能靠聲音辨別不同的人。X憶述於1982年左右,被告曾呼叫她的名字,X回應後被告問:「我拎啲獎牌畀你睇好唔好呀?」來引誘X到學校房間,被告及後把X壓在地上,被告把面頰貼向X的面頰,用鬍鬚左右掃臉,身體上下郁動,下體隔衣摩擦X的下體。另一次午飯後,被告帶她上樓梯到一個平台位置,以類似方式壓她在地上侵犯。
教游水時摸胸手指插陰道
第3次非禮事件約發生於1984至1986年,張健華當時是學校職員,她在午膳後身處康樂室。張呼叫X的名字,及以手指摸她的下體,X形容「好似人搽藥膏咁」。至1986年暑假夏令營,被告在泳池教X游水,X面朝池底浮在水面,被告一手摸胸、一手摸她下體非禮,更把手指插入陰道內撩動,又捉住X的手摸他的陰莖。在宿營的另一天,張拉她入一格淋浴間,用力擁著X,以下體壓向X的下體,X稱雖然她穿着褲子,但「距離好近,佢下體少少入左我下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