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一連四天的復活節假期昨日開始了,為何復活節日子年年不同?即使不是教徒,或許也知道復活節的由來,但你又知否每年復活節日期怎樣訂定?原來教會在公元4世紀,將復活節定於春分(每年3月21日左右)後第一個月圓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因此復活節「正日」會介乎3月下旬至4月下旬,例如今年復活節在4月21日,2016年在3月27日,而2020年則在4月12日。 天文台《冷知識》昨日向市民講解復活節的起源及過去復活節假期的天氣情況。復活節日期一般介乎3月尾至4月中,在公元325年,復活節是每年的春分後首個滿月的周日,例如2015年春分是3月21日,隨後首個滿月是4月4日,接着首個周日是4月5日,所以當年的復活節訂為4月5日。
下雨機會率有60% 整體來說可以說明是典型的春天天氣乍暖還寒,有些年份較涼,有些年份較暖,至於復活節會否下雨,在1947年至2014年的68年間,便有41年的復活節天文台錄得有雨量紀錄,復活節下雨的機會率有60%,而2000年的復活節是最大雨,當時的復活節是4月23日,當日本港受到低壓槽的影響天氣相當不穩定,有大雨及雷暴,在衞星雲圖亦清楚看到廣東沿岸,有很多低壓槽相關的強對流雲層發展,天文台當日錄得總雨量有172.5毫米。 其中坪洲及大嶼山部分地區,錄得超過200毫米雨量,當日天文台不單止需要發出黃色、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更在早上的1時50分及5時55分期間,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亦是有暴雨警告信號系統以來,至2014年為止,唯一一次在復活節天文台需要發出暴雨警告信號。如果市民有興趣了解復活節的意義,不妨參考新約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