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繼美國、德國等國家之後,加拿大外交部正重新審視加港兩地的引渡協議,亦有加拿大眾議員發聯署聲明稱,對修例感到極為憂慮,警告或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
加國議員聯署聲明表達憂慮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在官方網站刊登文章,指出加拿大外交部正就《逃犯條例》修訂,重新審視加港兩地的引渡協議,而加拿大保守黨眾議員詹努斯等人就發表聯署聲明,指出目前有30萬名加籍港人在香港生活,促請香港政府盡快了解一旦通過修例的影響,包括對於留港或到港旅遊的加拿大公民、執法機關合作,以及現行兩地引渡條例的安排等,憂慮在港加拿大公民可能會因捏造的指控而遭引渡。
加拿大是繼美國、德國、歐盟之後,就《逃犯條例》修訂發聲。美國國務院日前發聲明稱,愈來愈關注香港發生種種破壞基本自由的事件,促請北京及特區政府遵守「一國兩則」原則下的承諾。德國日前表示,會考慮取消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而歐盟促請香港政府延長諮詢期。
大律師公會:「法官把關」誤導
另外,12名香港大律師公會現任及前任主席發聯署聲明,表達關注修例的立場。聲明指出,政府一再強調移交疑犯有香港法官會把關,但現時法庭審理引渡申請時,無權考慮提出申請的地方是採用甚麼法律制度和程序,修訂《逃犯條例》不會改變法官這權限,「所謂『法官把關』實屬誤導說法」。聲明點名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形容她否決所有坊間提出處理「台灣殺人案」的方案,「我們對此同樣感到遺憾」。
聲明最後提到,域外管轄權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是一個可行的方案。這安排並不抵觸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則,英國早已訂立《1861年侵害人身罪法令》,賦予英國法院審理英國人在外地犯謀殺罪的域外管轄權,故此香港法院審理修例前的兇殺案,不會違反保障人權的原則,因為謀殺在香港從來都是罪行。
12名大律師公會現任及前任主席,包括李柱銘、張健利、羅傑志、梁冰濂、黃福鑫、李志喜、余若薇、梁家傑、陳景生、戴啟思、林孟達和石永泰,但並不包括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