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一名17歲中二男生,疑不滿女教師催促他交功課,涉在課室內以書桌木板夾女老師手臂至骨折。他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辯方需時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訊,被告准以1,500元保釋外出。
被告張銘俊(17歲)被控於去年12月4日,在上水彩園路8號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206號課室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女教師金露。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索取控方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
案發時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為一所全日制津貼文法男女中學,位於上水彩園邨。學校的命名是為了景仰甲寅年董事局暨各總理對教育事業之熱心。翻查資料,2017年3月21日,該校中四男生梁卓銘疑於當天下午曠課,被該校中四級訓導老師布志強致電聯絡後,懷疑不堪壓力,被發現在居住的元朗洪福邨洪塱樓墮樓昏迷,被送院搶救後不治,終年16歲。死因庭及後裁定他死於自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