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藝人馬浚偉自爆被樓上住客的噪音滋擾逾年,曾向管理處投訴不果,於是早前在社交平台Facebook直播公開噪音問題,情況稍為好轉,但其後又故態復萌,於晚上11時製造噪音,包括敲打屋內木地板,礙於情況持續,他最後報警求助,但警方調查後,對方否認發出噪音。馬浚偉形容屬「慢性謀殺」,難以安寢,大呼求助無門。警方如接獲噪音報案,執法程序是警員一般會先作口頭警告,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及第5條作出檢控,警員在現場都要聽見噪音,那可擔任證人,向相關人士發出告票。
馬浚偉早前在Facebook公開過去一年被樓上鄰居「劉太」噪音滋擾,事件引起大眾關注事件,其後更成立「全港噪音滋擾聯盟」fb專頁,為眾苦主發聲,逾8000人加入。噪音事件曝光後,相關鄰居雖暫收斂。可是,馬浚偉日前在開咪直播,指樓上的噪音又再現,似是故態復萌。馬仔表示,近日晚上11時,樓上再度再發出巨響,之後警察亦到場了解,但調查後,對方否認發出噪音。
馬仔形容被「慢性謀殺」
馬仔無奈地說:「似乎,喜歡製造噪音的人,真的很容易故態復萌……你以為佢真心改善,轉頭佢又再嘈過!剛剛的5分鐘內,我樓上的這位劉太連環敲打地下超過5聲,大家認為我應該怎樣做好?大家認為我應該更深一層次公開這位劉太的惡行嗎?(包括容貌)」當馬浚偉公開樓上噪音情況後,不少網民留言大表同情,指很能理解馬仔已包容對方一年的感受,不少人也分享自身受各種噪音滋擾的慘況,認同「噪音滋擾等同精神折磨!」
就關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包括源自住用處所內的電視機、冷氣機或狗隻等的噪音,以及源自公眾地方的收音機、小販或揚聲器等的噪音。這類噪音統稱為鄰舍噪音。
警方可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及第5條作出檢控,條例第4條為一般規定用以管制在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屬這類性質的擾人噪音;條例第5條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某些噪音。這類噪音源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冷氣機等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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