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因被廉署调查的停职警长涉嫌于去年5月,在深水埗一个特卖场内偷窃防滑贴及行李牌等共四件总值32元的货品,被任职辅警的店员发现报警。涉案警长被控一项盗窃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续审。他自辩称案发时将货品放入环保袋时「完全无意识」,又传召妻子作辩方证人。其妻指他自被廉署调查后,行为变得幼稚及异常,曾在八号风球下出门跑步。案件今日裁决。
被告张家辉(51岁)被控于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仁商场电子特卖场偷窃价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价值5元的行李牌、一盏价值15元的LED灯,以及一包价值3元眼镜防滑贴,总值32元。店员吴汉权供称,当日见被告「不时周围望,行为上闪缩,惹起我怀疑」,见被告将防滑贴放入裤袋,随后拿毛巾及塑胶保护往付款。店员将他截停后,在被告身上搜出涉案物品。
●被廉署调查后行为变幼稚
张自辩称,自己前年捲入一宗案件,被告廉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之后无罪释放。案发时他正停职等候审讯,因此感到压力大,经常闲逛打发时间。案发当天到特卖场没有特定物品需要购买,亦不知何时把货物放入袋中,他形容当时「个脑一片空白,完全无意识。被告妻子供称,丈夫在捲入廉署案件后性情大变,觉得自己被诬告,经常心不在焉及哭泣,别人向他说话也没反应。
辩方结案陈词称时引述精神科专科医生报告,被告于2015年被廉署起诉后,患上忧郁症而避开一切社交活动。被告有可能在案发时是「迷迷懵懵」、脑海一片空白和「没乜特别意识」的情况下取走物品,非存心偷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