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医学会提出经微调后的「第五方案」,不过不论是民主党抑或是民建联的立法会议员均认为,该方案在临床经验定义等方面的内容均不合理,强调会继续推动以私人草案修例,以吸纳海外专科医生来港执业。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指出:「他可能已在大学教授学生怎样做手术,或教他们内科的病症,你认为这些是不是临床经验?如果这些不算的话,那么你要求两大医学院吸纳的有限度註册海外医生,要做甚么才算有足够临床经验?」她建议容许国际排名高于香港的海外医学院毕业生,取得专科资格后回港,在公立医院或大学医学院工作满六年,可免试成为註册医生。
彭鸿昌指微调只是取巧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认为,如果有关医生是在中大、港大医学院教书,「要他脱离学校,直接到医管局去计算(临床工作)亦是一个大问题,因为香港不用做实习,我们便来香港做医生,是否真的如此?我想未免太幼稚」。她指出,会继续推动以私人条例草案修订《医生註册条例》,容许有限度註册医生,在公立医院工作五年,可免试成为註册医生。
社区组织协会幹事彭鸿昌昨日致电电台节目表示,经微调的「第五方案」取巧,只是避开不提实际年期,对衞生署的条件较原有方案其实更「辣」,表明不支持新方案。他解释:「因为本来的『第五方案』要求海外医生在大学医学院及衞生署分别工作36及48个月,就等同于新方案的18个月全职工作,现无说明清楚,只不过无提正式时间,这不是微调。」他指出,衞生署的儿童体能智力评估服务人手非常短缺,一但聘请到医生要全力处理轮候队伍,质疑衞生署会否借调医生到公立医院满足临床工作要求,批评方案是强人所难。
他重申,自己是支持「第一方案」,即不论受聘于医管局、衞生署,抑或是两大医学院,海外医生连同有限度註册工作,至少在相关机构工作三年,通过执业资格试之后,便可获豁免实习,取得正式牌照。